船员证书办理说明
一、《船员服务簿》的办理:
(一)年龄限制: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二)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机关:天津海事局;
(四)办理类型和所需材料:
初办
1.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2.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
4.毕业证明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6.合同复印件(仅限厨师和服务生);
7.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8.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更正(证书印制信息有误)
1.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1张;
2.照片2张;
3.需更正的服务簿原件;
4.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5.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写明需要更正的项目及正确的信息)。
丢失/污损补发(丢失服务簿原有资历无法找回,污损服务簿如需要可将原有资历转入新证)
1.船员本人提交的说明丢失/污损经过的报告(时间、地点、原因、证书号码及有效期限);
2.船员所在公司出具的船员证书丢失/污损证明;
3.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4.被污损服务簿原件(仅限于污损补发);
5.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1张;
6.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7.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二、《海员证》的办理:
(一)年龄限制: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二)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三)办理机关:天津海事局;
(四)办理类型和所需材料:
初办
1.船员服务簿原件;
2.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3.护照或无犯罪证明原件;
4.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5.身份证复印件1张;
6毕业证明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8.海员证申请表;
9.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0.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签发/更新
1.旧证原件或海员证缴销单复印件;
2.旧证非本公司办理的,需提交原办证单位所签发的解除合同证明复印件(号码为A05的三年制海员证除外);
3.船员服务簿原件;
4.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5.护照或无犯罪证明原件;
6.适任证书复印件(G证除外);
7.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8.身份证复印件1张;
9.海员证申请表;
10.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1..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丢失/污损补发(补发后新证有效期通常为18个月)
1.船员提交的丢失/污损经过说明(时间、地点、原因、证书号码及有效期限);
2.船员所在公司出具的丢失证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海事局报备,经报备60天后放可办理新证)或污损证明;
3.被污损的海员证原件(仅限于污损补发)
4.船员服务簿原件;
5.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
6.护照及无犯罪证明原件;
7.适任证书复印件(G证除外);
8.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9.身份证复印件1张;
10.海员证申请表;
11.办理海员证批件(任务批件及政审批件);
12..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三、《适任证书》的办理:
(一)年龄限制:
1.小于65周岁;
2.申请值班证书的年龄须大于18周岁;
3.申请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年龄须大于20周岁;
(二)办理条件:
1.通过相关的考试和评估的船员且无不良海历;
2.学历要求:办理GMDSS证书及三副/三管轮以上职务适任证书的,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资历要求:
a. 办理值班证须具备6个月同等航区及等级的水手/机工资历;
b. 办理G证无需具备海上资历;
c. 办理三副/三管轮证书须具备GMDSS证书和12个月的海上甲板/机舱实习生资历;
d. 办理二副/二管轮证书须具备18个月同等航区及等级的三副/三管轮资历(够时间后可直接办理);
e. 办理大副/大管轮证书须具备同等航区12个月同等航区及等级的二副/二管轮资历(须通过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评估及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3个月的在船见习资历;
f. 办理船长/轮机长证书须具备同等航区18个月同等航区及等级的大幅/大管轮资历(须通过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评估及考试,且须再经过3个月的船长/轮机长见习期后方可办理);
g. 消限:初次消限须具备3个月相应类型的特种船资历,二次消限无需进行在船实习,补办消限则只需在5年之内有相应类型的特种船资历即可。
4.申请各类适任证书和消限须具备的培训项目(专业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
a. 申请值班证:B01、B02;
b. 申请三副、二副证书:B01、B02、B04、B05、B07、B08;
c. 申请轮机部高级船员证书:B01、B02、B04、B05;
d. 申请大副、船长证书:B01、B02、B04、B05、B06、B07、B08;
e. 申请GMDSS证书:B01、B02、B05;
f. 消除油轮限制:A01、A02、A03(仅限具备原油洗舱的油轮);
g. 消除化学品船限制:A04、A05:
h. 消除液化气船限制:A06、A07;
i. 消除客船及滚装船限制:A08;
注:不常用项省略,培训代码请参考专业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贴页。
(三)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四)办理机关:天津海事局;
(五)办理类型和所需材料:
初办(值班证及三副/三管轮证书)
1.船员服务簿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5.毕业证原件(普通船员办理制办证时不需要);
6.考试合格证原件;
7.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8.其他适任证书复印件(如G证或值班证);
9.填写完整的实习记录簿(仅限三副/三管轮);
10.特种船船舶资料(仅限消限时提供);
11.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12.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职务晋升(二副/二管轮及以上证书)
1.船员服务簿原件(如在船须提供最新资历复印件和在船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5.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原适任证书原件(如船员在船无法提供,则只须提供暂缓缴销证明并在新证办出后三个月内将旧证原件交回海事局);
7.其他适任证书复印件(如G证);
8.填写完整的实习记录簿;
9.特种船船舶资料(仅限消限时提供);
10.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11.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更新/平换(若适任证书证书过期则须通过海事局举办的抽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更新)
1.船员服务簿原件(在船的情况下提供复印件即可);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4.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5.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知识更新培训证明原件(三副/三管及以上职务在平换证书时,即非升职换证时,须经过海事局指定的培训机构所举办的知识更新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方可换证,因此在船无法更新);
7.原适任证书原件(仅在更新/平换G证和值班证时可以暂缓缴销原有适任证书,即可在船换证);
8.其他适任证书复印件(如G证);
9.特种船船舶资料(仅限消限时提供);
10..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11.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证书的丢失/污损补发
1.船员所提供的丢失/污损经过说明(时间、地点、原因、证书号码、有效期);
2.船员所在公司出具的丢失/污损证明(说明船员适任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5.船员服务簿原件;
6.被污损的适任证书原件(仅限于污损补发);
7.一年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市级以上医院,部分地区有海事局指定医院);
8.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9.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证书信息更正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张;
2.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3.须更正的适任证书原件;
4.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5.船员证件办理工作单。
调档(船员技术档案的调转)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船员服务簿复印件;
3.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
4.解除合同证明复印件/社会全员调档声明(证明与原办证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和纠纷);
5.合同复印件;
6.调档申请。
四、部分办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照片:所有办证照片均要求为标准二寸白底彩色光面证件照,要求免冠、免肩章饰物、免眼镜、不能穿白色衣服、穿着西服领带为宜,相片大小为48 mm×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清晰、在有效期内、号码为18位,新版身份证要求背面也要复印;
(三)换证体检:
1.天津海事局指定医院(按船员所在地分):
a.北京/天津地区:天津港口医院、天津市塘沽区杭州道医院、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b.河北地区:秦皇岛港口医院、秦皇岛第一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黄骅市人民医院、沧县医院;
c.河南地区:新乡市中心医院(仅此一家);
d.其他省市:当地海事局指定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
2.体检要求:
a.使用海事局专用体检表(在指定医院体检可自行领取,无指定医院的城市在做体检前须向公司领取体检表),
b.由于字迹不易保留,不可用传真过后的热敏纸进行体检,须复印到普通A4复印纸上以后再使用;
c.在体检表上贴二寸照片(格式无限制);
d.体检前不要用早餐、体检前一天不喝酒、不吃油腻的食物;
e.须附血常规、尿常规、X线胸透、表面抗原、肝功能检查化验报告;40岁以上的船员须另附心电图和B超报告;大厨、服务生须另附大便细菌培养检验报告;
f.不遗漏体检表格上的检查项目;
g.医生结论处要填写健康、合格、体检无异常字样,不合格的体检无法使用,须恢复健康后再次体检直至合格;
h.须在照片一角、医生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船员体检的合格标准:请详见附录1-体检标准。
(四)毕业证明:指培训学校所开具的能说明毕业生学历的证明,包括学历证明、毕业证、就业协议、预分配证明等,初办证书时凭任何一种均可办理,毕业证可代替学历证明但学历证明不能代替毕业证;
(五)培训证明:指经海事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所签发的证明,包括值班水手/技工培训证明、厨师证、服务生培训证明等;
(六)考试合格证:包括值班水手/机工考试合格证、G证、三副、三管轮考试合格证,俗称白票;
(七)无犯罪证明:办理海员证时,若来不及办理护照,则提供无犯罪证明原件连同户口簿本人也复印件也可代替护照,无犯罪证明须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并加盖公章;
(八)实习记录簿的填写要求:请详见附录2-船上培训(见习)须知,或实习记录簿上的填写须知。
五、导致船员证书无法正常办理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照片不合格:数量不够、格式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照片非同一版的情况下,须重新提供;
(二)身份证复印件不合格:过期、不清楚、非18位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可用,须重新提供;
(三)换证体检不合格:
1.问题所在:船员在非海事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体检项目不齐全、化验单不齐全、化验单非原件、医生未签名、体检表照片和医生结论处未盖公章、使用热敏纸体检表做体检等情况均可导致体检表作废。
2.解决方法:须重新体检。
(四)船员各证书信息有误:
1.问题所在:船员不同证书上的姓名、姓名拼音、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项目不一致的情况可导致证书无法办理。
2.解决办法:
a.先向海事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该本证书信息有误以便海事局按照正确的信息办理证件,但若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信息也有误,则须先对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改正;
b.在不影响上船的前提下,按照证件办理材料中所介绍的证书更正方法,将有误证书交给原签发机构进行更正。
(五)护照过期:会影响海员证的办理,须重新办理新护照或提供无犯罪证明才可继续办理海员证;
(六)解除合同证明有问题:
1.问题所在:无法提供原办证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或提供的解除合同证明和证件代码单位不符的情况,会导致海员证无法办理。
2.解决方法:若和员办证单位确无合同关系,则可提供该单位出具的无合同关系证明;若开具解除合同证明的单位非原海员证代码单位,则必须找到原证代码单位开具解除合同证明。
(七)海员证缴销单有问题:
1.问题所在:缴销海员证的单位拒绝提供、海事局系统中显示尚未缴销;
2.解决方法:若原单位拒绝提供但确已缴销的情况下,可无需提供缴销单;反之,若原单位承诺已经缴销但海事局系统中显示尚未缴销,则必须提供有缴销人签字并加盖海事局公章的缴销单以证明该证已经被缴销。
(八)在船办理适任证书但船员未在上船前做好换证体检,则需在下船后做好换证体检以后再继续办理;
(九)实习记录簿开封日期晚于上传日期:
1.问题所在:由于海事局只认可实习记录簿开封日期之后的海历,但因实习记录簿的开封手续需凭适任证书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才能办理,所以开封日期完全有可能滞后于船员上船的日期;
2.解决办法:上船日期和开封日期若相差不足10天,则可正常办理证件;若相差多于10天,则须晚下船几日;若相差一个月以上,则须在下次上传时将资历补齐。
(十)服务簿实习资历不够不符合适任证书办理条件的,须再次上船完成实习资历;
(十一)做假资历被发现,须确实完成办适任证书所要求的海上资历;
(十二)服务簿资历不清楚或没有最新资历导致无法办理适任证书,须重新提供;
1.问题所在:在船换证的前提下,须提供
(十三)实习记录簿填写不合格:
1.问题所在:填写不完整、涂改、实习报告写得过于简单、未按要求签字及盖船章、船长未写评语、船舶资料填写有空项等会导致适任证书无法办理;
2.解决方法:寄回本人重新填写或寄回船上盖章。
(十四)由于学生欠学费或未完成学校所要求的实习报告导致学校扣押学生毕业证或考试合格证的情况导致证书无法办理,学生须尽快还款或提交实习报告以赎回毕业证和考试合格证;
(十五)船员毕业证或考试合格证丢失,须重新补办才能办理适任证书;
(十六)不到证书更新期限:若适任证书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在船更新证书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证书更新,须到办理时间后方可办理; (十七)船员被列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的情况下无法办理任何证件,船员须和原单位理清关系并被原单位从限制出境名单中撤销后方可进行证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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